当前位置: 心心文库

泉州市普通话考试时间2022年精选64条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内容。附件1(点击查看)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5、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丰泽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7、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8、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9、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10、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11、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12、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丰泽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13、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鼓楼区教育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将在福州市鼓楼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14、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片段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名为准,决定体检人选。

1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

16、附表3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17、(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

1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与报考岗位无关的材料如荣誉证书等不需要提供)。

19、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20、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1、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2、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23、0595-87387040。

24、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5、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3月31日17:3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27、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28、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9、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断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30、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1、对引进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近五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给予发放奖励金40万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分5年等额发放。首聘时可不占学校岗位直接聘任。

3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3、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确认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fzqjyjrsg@

34、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35、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36、近五年(即2018年至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至今仍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从事招聘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37、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8、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9、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40、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41、区属小学教师7名(语文6名,心理健康1名)。

42、《2022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

4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4、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如无大专学历,填写本科学历)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45、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4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7、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内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建议在3月31日报名截止当天再次登陆确认资格初审结果。

48、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9、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50、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5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5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4、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55、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56、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5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8、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59、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0、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6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6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63、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6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5、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6、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