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规章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规章制度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订本细则。
一、员工申请住宿及入住
1、员工为非本地居住者或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距离10公里以上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住宿申请。
2、住宿批准获得办公批准后持入住通知单,到后勤助理处办理入住事务。员工宿舍执行统一管理。
3、原则上副主任级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单间住宿,组长级四人一间,且必须为晚上常住人员。临时休息不安排单独房间。普工为8人一间(前期以6人为基数安排)。
4、收费标准:公司不收取房租,所有房间基本电费为10元/间,超出部分由住房人自己承担;员工可以申请夫妻房(单间),需提供相关证件,但需另交80元/月/间的房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宿舍指定专人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分配、调配宿舍,房间钥匙管理。个人领用物品的发放。
2、后勤助理负责公共卫生的清扫任务,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3、监督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4、整理登记员工个人资料,如所在部门、紧急联络人、联系方式、血型等。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5、1擅自留宿亲友者,男女宿舍混住者。
5、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5、3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上级主管并送医院治疗。
6、员工宿舍每间宿舍制定舍长一名,主要负责:
6、1协助公司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宿舍管理。
6、2在本宿舍内维护住宿员工的生活环境及生活秩序。
6、3组织宿舍员工每周五进行宿舍大扫除。
三、员工应付责任
1、员工应保持宿舍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2、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电热水器、桌椅、风扇、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3、如发现设施损失、应立即向后勤助理报修,不允许私自拆卸宿舍内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4、男工严禁随意进入女工宿舍;
四、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不得随意装接电暖气、
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2、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不当行为。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洗漱用品,需放置床底指定位置,并排放置。
4、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箱内。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收音机、手机等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探访应由门卫登记姓名及进出时间。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1、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值日清洁整理。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电热水器用毕即关闭。
14、员工须严格执行此行为规范,服从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管理,违反上述各条款者,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公司办公室开具违纪处罚单
(每人次50~100元),并由办公室在公告栏张榜公布。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公司除名处罚。
五、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后勤助理的管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斗殴、偷盗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每月在外住宿超过7日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六、考核
1、公司将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宿舍卫生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2、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七、离职退房
1、公司仅为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保安负责跟进和监督;
2、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司宿舍管理人员检查。收拾房间时,需有保安员全程跟进和监督,直至离厂;
3、经后勤助理检查相关宿舍设施完好时,员工交还房间钥匙,公文网后勤助理在离职清单上签署意见。
4、保安有对以上管理规范执行状况检查和督促的职责。对违规行为,有履行不到位或经员工投诉未于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和解决的,追究后勤助理、保安人员及相应管理者的责任;严重者,承担相应损失或其它。
八、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办公室。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如,洗衣服、向经理请假的等)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如有丢失盖不负责)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走时记者关灯)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1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为了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三、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的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扣10-20分。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分。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扣5-10分.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扣20分—30分,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1:3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长负责就寝后登记未回宿舍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处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扣5-10分。
十、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一、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1、目的:
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宿舍。
3、内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1.3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
3.1.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3.1.6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1.7住宿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私拆床架,不得到宿舍顶楼乘凉或睡觉。
3.1.8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3.2宿舍卫生秩序
3.2.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2.2住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整洁。
卫生
1、寝室的打扫: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的制度,寝室卫生轮值安排由各寝室长负责。打扫时间是每天早餐后进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把寝室及本寝室外面的过道打扫干净。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寝室的`布置:寝室内的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靠墙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床档架上不得挂衣服、袜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统一晾挂在室内的铁丝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桶、开水瓶、饭钵等物件必须放在室内固定的位置。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寝室内务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过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袜,或从窗户向外扔垃圾等。
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学生会干部或老师。
3、安全: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火。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③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得离校,不得睡入其他寝室。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为了加大宿舍监督管理制度力度,规范员工行为准则,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使员工有一个舒适整洁,卫生的休息环境,物制定以下制度:
1. 宿舍长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2. 女生宿舍禁止男生进入
3. 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特别是早班人员早班起床时)
4.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5. 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个人衣物要求叠放整齐,保持好宿舍卫生.
6. 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宿舍设备设施,如发现故意破坏,损坏者将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禁止将本酒楼前厅物品(水壶,碗,筷子,餐巾纸,打包食品等)带入宿舍内
8. 住宿员工须按指定床位住宿,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床位,须向宿舍长请示,由宿舍长酌情安排
9. 非酒楼住宿员工禁止在酒楼宿舍留宿(特殊情况可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经领导书面认可后交由宿舍长酌情安排)
10. 禁止使用蜡烛.
11.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私人40瓦以上电器,洗衣机不可私人清洗,只可用于烘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床位费 | 二人间:200元/人/月 | |
三人间:150元/人/月 | |||
2 | 水费 | 可分户计量: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 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依据。 |
不可分户计量: 2吨/月.人×单价 | |||
3 | 宿舍电费 |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 |
4 | 暖气费 | 建筑面积/居室床位数×单价 | |
5 | 天然气 |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三、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卫生,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1、必须为血亲只含父母、子女、亲兄弟姊妹;
2、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必须提前征得本宿舍内室友的同意;
4、必须提前电话或者当面通知宿舍管理员,并在员工亲友来访登记表上做记录;
5、必须保证宿舍的'安全,并对相关期间所发生财产安全负连带责任;
6、必须留留宿人的居民身份证给宿舍管理员备案。
亲友到访条件:
1、要进入居住房间的,必须提前征得本宿舍内室友的同意;
2、必须提前电话或者当面通知宿舍管理员,并在员工亲友来访登记表上做记录;
3、员工为所带人员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宿舍居住人员对以上规定必须无条件遵守,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提交公司总经理,酌情作降职降级降薪或者开除处理!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第一章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
7:50晨会;
8:00正式开始工作。
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
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
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
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
19、1
10、120等)。
第六章附则1.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住宿员工必须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个人卫生差劲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
3、离职员工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并对宿舍公共用品损坏的进行赔偿。
4、晚上下班后,做完个人私事后,应及时回到宿舍。
5、住宿员工若要晚上不归者,应向经理或宿舍长请示(休息天除外)。
6、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
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非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有违反将严格处理。
8、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
9、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10、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将严格处理。
11、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发现给予记过,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12、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13、住宿员工应配合宿舍长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优化学生住宿环境,提高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水平,楼长在生活管理老师的领导下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的治安防范、稳定和消防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住宿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物、设备和水电的管理,发现故障、损坏,及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四、督促室长履行职责情况,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文明值勤。
五、协助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寝室内务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开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好各楼寝室美化工作。
七、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抵制不良行为,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八、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查处学生宿舍发生的"违纪行为并收集和反馈学生情况。
九、对室长的服务工作、管理工作中的建议、意见,要及时与生活管理老师沟通,并帮助室长改进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学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针对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北大学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学生及进修等所有在学生公寓的住宿人员。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北大学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
第四条 学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公寓管理部门经营、服务、管理质量的'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门卫值班、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水电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掌握业务技能,关心学生生活,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负责公寓楼内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和维护公寓公共设施正常运作,及时协调和妥善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 后勤处、保卫处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卫生、安全、服务工作的监督。学生处和各院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八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学风、宿舍文化的组织及检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请不在公寓居住者,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持个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承担校外居住的安全责任。如因出国、转学、休学、退学、结婚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持有关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 入住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和宿舍物品领用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房间或床位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入住学生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配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不慎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由公寓管理部门另行换锁,由遗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费;遗失钥匙隐瞒不报导致宿舍失窃,由钥匙遗失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离校时应交还全部钥匙,如发现所交钥匙缺损的,应赔偿成本费。
第四章 宿舍家具和设施管理
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家具和设施由公寓管理部门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
第十五条 学生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公寓管理部门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签字。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缺后,办理离校手续。家具设施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拆卸,如有丢失和人为破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宿舍内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寓管理部门有提供完备的设备和服务的责任,应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维修事项。
第五章 公寓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长组织实施,安排轮流值周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标准,每天进行打扫,保持空气流通,摆设整齐,卫生清洁。
第二十条 学生要讲公德,讲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乱扔杂物、涂写、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宿舍内外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自行车应按指定停车点停放,不得在公寓区内随意停放。
第二十一条 公寓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宿舍卫生的检查、督促、评分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六章 公寓水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用电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宿舍内,应安全使用公寓配备的设施及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吹风等学习生活用具,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有节约用水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浪费现象。
第七章 公寓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值班,严格把好出入门关,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盗窃等案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规律,公寓实行熄灯制度,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23:30关门、熄灯,节假日熄灯时间延长1小时。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出示学生证,遇到特殊情况晚归,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登记晚归原因和时间,不得(门)进入宿舍,以防发生意外。晚上关门后学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须有本院辅导员或相关领导签字假条。
第三十条 学生要讲文明、守纪律,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严禁出租床位;严禁攀爬窗户、楼顶及阳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第三十一条 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须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人员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乱接电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条 公寓内不得进行买卖、经商、酗酒、斗殴、打麻将、赌博。
第三十五条 学生不得复制、传播、观看(听)xxx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严禁传播迷信思想和伪科学。
第三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排球等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七条 公寓(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动物。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损毁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四十条 因私来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经被访者陪同,查验登记并暂扣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时间为11:30-13:30,17:00-21:00;来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公寓须通知公寓管理部门。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对举报危及宿舍和学校稳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公寓内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二条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及时将卫生检查及评比情况张榜
公布,定期评定“优秀宿舍”,并给予奖励,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院系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学年度综合考评依据之一。3次以上评为“优秀宿舍”,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学校学年度“文明宿舍”的评比,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其承担卫生值日学生,应被扣除学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评为“最差宿舍”的成员,取消参加学年度评奖资格。
第四十三条 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开出“处罚通知单”,要求其限时整改,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学年度德育分。对严重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西北大学后勤集团并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1、住宿学生须按班级分配层铺就寝,不私自调换。
2、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上课及课间不私自到宿舍。
3、讲卫生、爱整洁,床铺整齐,生活用具摆放有序。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
5、讲公德、守诚信、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
6、爱护宿舍公物,若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不乱倒剩饭菜剩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员、门卫各一份。
9、严禁乱窜宿舍,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更不允许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玩火,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
11、舍长须配合宿管员老师管好宿舍事务,负责宿舍值日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住宿生晚上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班主任,以便妥善处理。
13、宿管员老师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上一篇:《七十列传·伯夷列传》全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