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思右想,我还是决定写他——我曾经的同桌。我和他做了一年零十个星期的同桌,对于他,我又说不完的话。总之,他就像是一本“探秘书”,常常想翻到最后一页揭开谜底,却又不想错过其中精彩的内容。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如果要我说句真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