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结(通用9篇)
充实的工作生活一不留神就过去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来为这一年的工作写一份工作总结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工作总结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结(通用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改善我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城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担当,切实履责,实现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为做好城区20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春节前夕,我局及时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工作周例会和节前工作布置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城区党委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理解文件精神,达成思想共识,并对春节期间值班巡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并对值班手机做出具体工作要求,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有专人负责接听传达,确保第一时间接警(投诉)、第一时间处理。
我局通过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走字、制作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题板报以及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禁燃限放倡议书、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关于并转发武鸣发布公众号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内容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禁燃限放宣传工作氛围,确保宣传工作实施有效,深入人心。
春节期间,我局值班巡逻队员准时到岗到位,组织巡逻执法队伍分班次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对城区文化广场、各菜市场周边、江滨路、私人住宅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进行思想教育并要求其自行做好爆竹纸屑清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的清洁卫生及良好的空气质量。
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根本在于提高社会的公德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需要长期有效的宣传教育做支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直走在城市管理的最前沿,扎根于治脏治乱得最基层,这是综合执法队伍的独特优势,也是责任担当。我局将秉承“为人民服务”这一工作理念,继续投身于城市管理攻坚战,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主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xx个乡镇xxx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xx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xxxx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xx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xx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xxx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xx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xxxx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xxx家减至xxx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xxx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xx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x个A级要素和xx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xx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xx箱,价值x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xxxxx-xx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xxx%。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xxx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
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
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25日下午,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白龙桥镇召开全镇二环以内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市建设局、市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区宣传部等专项行动联系部门到场指导。
禁限燃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包括5和村(社区):洞溪、怡村、三联、高桥、金奥社区),除20xx年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20xx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全年禁限燃区域则包括镇内3家文物保护单位、3个文物保护点,60家医疗机构、34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校、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该镇内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从非法渠道流入、无专用封签、无批发企业防伪标签的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和装药量、尺寸、配比超标的各类烟花爆竹。
自动员会召开后,白龙桥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宣传,使民众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目前,白龙桥镇开始向各学校、单位发放倡议书(由各学校落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制作禁限燃相关宣传广告和普通话版广播稿录音。根据通告、管理办法、宣传口号和广播稿认真开展村(居)民的禁限燃劝导工作,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要求一律不得举办迎龙灯等大批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和严禁学生玩拉炮、摔炮、擦炮等行为。其他各行政村(社区)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排查问题,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从2月4日(立春)开始,各管理处要组织人员到村开展路面宣传、劝导工作。各部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配合联动、加强合力,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禁限燃工作取得成效。镇机关干部根据联处安排,深入到各村指导禁限燃工作落实,与管理处干部一道走村入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镇纪委则将定期对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按照上安委办〔20xx〕81号文件《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应急局工作部署,矿山街道高度重视,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在专题会上办事处分管领导针对时段性的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
通过在辖区内悬挂条幅、张贴禁放烟花爆竹标语、在社区LED上循环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并在辖区中心路段、各个楼院、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了解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对辖区超市、商户进行不定时的摸底检查,要求负责人高度重视,杜绝一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及涉及冷管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0月20日,文安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政府大气办关于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后,文安县公安局专门针对此项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动员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到了相关科室及个人,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方法策略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工作中,文安县公安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县城区划分了五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一名组长带领四名民警负责每天片区内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工作。根据工作情况需要,专门成立了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中队,由主要领导主管,中队细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文安镇派出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负责并明确负责人,每天对城区内烟花爆竹的燃放情况进行巡逻制止查处。小组每天出动警用车辆1辆,工作人员4人,在城区内的各小区、饭店、村街道理事会及其他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进行巡查。同时,针对婚宴较多的日期,燃放点分散,时间集中等特点,增加出动警车及工作人员,确保有效及时处置。针对城区内婚丧嫁娶有可能放烟花爆竹的,现场果断制止或通过村街干部做工作,对不配合工作的,果断传唤作出相关处理。并且根据南环路火化车辆过往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专门对南环路进入城区口留车设卡,制止劝导。
自10月20日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的专项工作以来,文安县公安局共出动警用车辆104辆次,工作人员415人次,共查处阻止烟花爆竹燃放情况68起,其中治安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人员6人,成功劝说制止烟花爆竹燃放62起。
按照《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强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了事故发生。现将我市“打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市“打非”工作。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都做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并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十月份,市政府对以前成立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任组长,政办党组书记陈黎、公安局长高杰、安监局长李耀林任副组长,并将宣传部、监察局、交通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等7部门充实到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界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对“打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
(二)明确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首先是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政府负责制,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十月份,在烟花爆竹专题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打非”责任书,实行问责制,明确了“如果发生爆竹事故或被上级部门查出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书,落实包保责任制(即乡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对曾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要明确专人包保。其次是进一步明确“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此基础上,由于我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局班子成员每人分别联系4至5个乡、镇、办事处,积极进行指导和帮助,及时掌握他们“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由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为主,分散、隐蔽,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尤为重要。为此,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十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同时,将有奖举报电话及奖励标准在市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悬挂条幅、印发宣传单、喷印壁字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针对有个别乡镇存在着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在十月底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统一宣传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集镇主要街道悬挂不少于5幅的过街条幅,在主要交通干道粉刷不少于4幅的大幅墙壁标语,街道显眼处及每个自然村都喷印“打非”有奖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且每处不得少于2平方米。同时要印发宣传材料,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等。目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落实。
(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我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已分别于10月17日查处了西城汪庄社区非法生产炮竹作坊(已加工好炮筒),11月20日查处了田营镇非法生产炮竹案件,11月15日在代桥镇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炮竹案件。上述三起案件有涉案物品已全部收缴,并进行安全处置,对涉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的查处,对其他蠢蠢欲动者起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督查,确保“打非”活动顺利实施。今年以来,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多次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责任书签订情况,排查记录等,并深入到自然村实地查看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上墙情况及当地群众对“打非”工作的了解和参与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数次对部分乡镇进行暗访。通过督查和暗访,有力推动了全市“打非”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强化培训,增强营销人员和业主安全防范意识。11月28日-29日,在天安宾馆举办烟花爆竹营销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重点培训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的安全前置条件。
1、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每周上报市安委会的零报告制度执行较好,但村对乡、镇报的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以电话方式报告的现象;
2、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按照市里统一要求的标准,张贴和悬挂标语,举报电话和奖励标准不醒目,宣传氛围不浓;
3、个别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活动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摸底排查工作不仔细,抱有侥幸心理。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储存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阜阳市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7、联合质监部门开展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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