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的成语故事及解释
导语:不贪为宝指作风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该词的成语故事及解释,欢迎查阅,谢谢。

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美玉,他兴高采烈地拿来献给大夫子罕。哪知竟遭到子罕的拒绝。这使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块玉我先交给工匠检验过,确定是一块举世瞩目的美玉,才拿来送您的。”子罕说:“您把美玉当做宝贝,是很正常的事,把宝贝赠人,也可见您的诚心诚意,但您是否知道,我也有视作宝贝的东西呢?”那人连忙开诚布公地问:“那是什么?”“便是不贪为宝,我以不贪图、接受他人之物为宝,倘若您硬是让我接受这块美玉,不就等于要我为了您的宝贝而丢开我自己所珍视的宝贝吗?想必您不会强人所难吧,所以,这块美玉还是烦您带回去,这样,我们还能各自拥有自己视作宝贝的东西。”
后晋.沈昫《旧唐书》列传第九十九:“故泽州奏庆云,诏曰:‘以时和为嘉祥’;邕州奏金坑,诏曰:‘以不贪为宝’。”
明.洪应明《菜根谭》概论(2):“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故古人以不贪为宝,所以度越一世。”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坚持不贪为宝,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就不会出现爱鹤失众的现象。
法治教育应该从党员干部抓起,使党员干部知法、守法,自觉以不贪为宝,才能够做到大公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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